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趙京紅)今年以來,大寧縣檢察院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把“實現檢察權陽光運行”作為一個目標,不斷提升隊伍素質,深化檢務公開,加強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建設,突出“四個著力點”,全力打造“陽光檢察院”。
著力打造“陽光隊伍”,廣泛調動干警工作激情。打造“陽光檢察”,必須要有一支過硬的隊伍,有效調動全院干警的工作積極性,才能更好地服務“陽光檢察”。首先,要從解決隊伍的思想意識入手,積極與縣委溝通,反映隊伍建設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最大限度地爭取支持,解決部分干警的職級待遇,極大地激發干警的工作熱情;其次,實行“崗位輪換,一人多崗,一人多職”,全力培養“多面手”,結合干警自身優勢和崗位特點,壓擔子、定目標、添動力,最大限度地增強干警的適應能力和提升干警的執法辦案水平,對責任心不強,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的適時予以調整;三是加強紀律作風教育,推行“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模式,切實解決干警中存在的庸、懶、散,思想保守、效率低下、作風漂浮等突出問題,轉變干警工作作風。
著力推進檢察公開,打破檢察機關“神秘感”。為進一步方便群眾來訪舉報,該院設立了“陽光檢察接待室”,設置了查詢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務,控申部門與各科室有機結合在一起,形成統一對外窗口。日常工作由控申部門負責管理,每個工作日由各部門安排一位干警值勤,負責與其職能相關的業務受理,線索分流和接待來訪,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相互協作,相互監督。同時實行首辦責任制,所有來訪者到陽光接待室,值班干警認真接待、登記,按照職能分工當即進行分流,處理和答復,減少辦事環節,提高效率。對集體訪、告急訪、由院領導,相關科室負責人,接待干警,辦案干警及時接待,共同“會診”,及時解決群眾訴求,平息事態,化解矛盾。
著力推進辦案環節公開,推行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把實現“陽光檢察”落實到批捕、公訴、自偵、民行、控申等各個辦案環節,加大對職能和程序的監督力度。一是嚴格履行權利義務告知制度,辦案人員在偵查、逮捕、起訴、申訴等各個環節,嚴格依法履行告知義務,同時將告知內容通過辦案筆錄、工作文書等記載歸檔,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全面推行法律文書釋法說理。認真解決辦案中說理性不強,群眾不認同等問題,在做出不受理、不立、不捕、不訴、不抗等決定時,運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易于接受的方式,耐心闡明案件事實,法律依據和處理意見,讓當事人心悅誠服地接受處理決定;三是加強訊問活動監督。在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時,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提高執法辦案公信力;四是強化對在押人員的司法救濟,實行“檢察官約見”,“在押人員權利告知卡”制度,有效維護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著力延伸檢察工作觸角,提高檢察工作監督成效。工作中,堅持嚴格依法,及時便民,開拓創新原則,不斷開創“陽光檢察”的具體內容、范圍、方式和途徑。一是利用聯通、移動手機短信平臺,將檢務公開內容、接訪人員服務工作流程、接訪工作紀律、檢察機關職責等以短信形式,每周面向全縣手機用戶群發一次;二是在全縣6個鄉鎮聘請“陽光檢察”聯絡員,利用各鄉鎮預防職務犯罪聯系點平臺,設立檢察宣傳欄,為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每月組織業務骨干深入各鄉鎮與聯絡員聯合開展一次法律咨詢活動,聽民聲、納諍言;三是開展人大代表評查檢察工作活動,每季度邀請一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對檢察工作進行一次評查,查找檢察工作中的不足;四是聘請“陽光檢察”監督員,在全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社會各團體中聘請10名“陽光檢察”監督員,定期召開座談會,通報檢察工作,重點介紹該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等工作情況,請他們對檢察工作的各個環節全程監督,把檢察工作置于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把可以公開的檢察工作向全社會公開,不僅加強了對檢察權的監督,而且進一步保障了案件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對結果的接受程度,增進了程序的正當性,提升了法律的公信力。五是加大法律宣傳力度。與教育部門協作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組織開展心理輔導,普法講座。積極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進機關、進企業、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進單位等活動,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社區和諧穩定。
責任編輯: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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