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那么,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又如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一、政府要簡政放權,不越位、不錯位“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說“更好”,并不是做得越多越好。在資源配置中,應該是:凡市場能做到和能做好的事,就放給市場去做;該少做就少做,不該做就不做,這就叫“有所為、有所不為”,達到“無為而治”。
政府不直接干預,某種意義上就是更好發揮了政府作用。《決定》中強調“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而不是說“更多”,是要減少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為發揮市場功能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過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直接配置資源過多,對微觀經濟干預過多,變成一只“閑不住的手”,行政審批,數量龐大、種類繁多。政府大量審批的結果如何呢?造成大量浪費、產能過剩。當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GDP上去了,但是沒有效益,勞民傷財,造成發展過程中許多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
解決政府管理“越位”問題,政府應當從介入過深的經濟領域逐步退出,不再充當資源配置主角。要簡政放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場能運作的,政府不包攬;凡是企業能自主經營的,政府不干預;凡是該社會辦理的,政府不插手。取消和調整一批政府不該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審批事項。加強對審批行為的制約和監督,還可以減少政府工作人員借審批徇私舞弊、違紀違法的幾率,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這也是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舉措之一。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李克強總理說在他五年任上要去掉行政審批的三分之一,現在一年不到,已經去除了300多項。
國務院2013年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政府職能轉變工作,三次集中下放、取消行政審批權,強調政府對項目的管理要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后監管,實行“寬進嚴管”。
二、政府要更好地發揮宏觀調控作用習近平同志在三中全會《決定》的說明中講:“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因為,政府在其中也要起一定作用。
三中全會《決定》說“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非認為市場萬能、否定政府調控。市場調節有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常常存在市場失靈的時候。市場有正面作用,也有負面效應。當代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鑒于自由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也普遍放棄了政府只做“守夜人”的理念,進行國家干預、政府調節。二戰后,法、日、韓等資本主義國家實行經濟計劃,德國實行“社會市場經濟”,都是在用“看得見的手”引導“看不見的手”,用政府的作用彌補市場失靈及其負面效應。
習近平同志《說明》中說“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作用,也要發揮政府作用。”政府作用最重要的一點是宏觀經濟調控。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減緩經濟周期波動影響,保持宏觀經濟穩定運行,防止大起大落,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政府運用利率、匯率、 稅收、信貸等財政金融手段,影響和調節市場,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引導企業科學發展。比如,在應對金融危機中,我國政府充分發揮宏觀調控的作用,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避免了經濟的過度下滑,在全球經濟中,中國經濟相對比較穩定,避免了經濟出現大的起落。
所以,讓“市場之手”發揮作用,不等于“政府之手”就可以一放了之。“市場之手”缺不得,而“政府之手”也松不得,而是更有效和更好地發揮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宏觀調控作用。
三、政府要彌補市場缺陷,在提供市場服務、公共產品等方面有所作為市場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是根據價值規律,主要是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而社會效益不在它考慮之中,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問題,單靠市場無法得到完全解決。
這個時候,政府的作用就必須體現出來。習近平同志在《說明》中強調指出:“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們仍然要堅持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發揮黨和政府的積極作用”。政府要做自己該做和該管的事,而且要做得更好,不應缺位。
(一)政府要加強市場活動監管。要監管生產和產品的安全,防止和懲治假冒偽劣,致力于消除隱患,減少和消弭事故;要有效監管市場,維護好市場秩序,取締欺行霸市、市場壟斷,懲處假冒和有害商品的銷售;健全和完善市場體系,統一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消除市場封鎖與割據,提供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二)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大力發展教 育、醫療、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目前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統籌城鄉、區域、不同人群之間的基本公共服務。到2020年,在公共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險、社會服務、醫療衛生、人口計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等八個領域,爭取基本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保護生態環境。政府要加強環境保護,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防止和處置環境污染、損害生態平衡的行為。政府應當發揮主體作用,把環境保護的重要指標列入考核各級政府及主要負責人政績的重要內容,使地方政府積極協調好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保護的關系,杜絕在環境污染治理上的地方保護主義行為。
(四)加強社會管理。政府通過制定專門的、系統的、規范的社會政策和法規,管理和規范社會組織,培育合理的現代社會結構,調整社會利益關系,消除兩極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正、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孕育理性、寬容、和諧、文明的社會氛圍,建設經濟、社會和自然協調發展的社會環境。
總之,在政府簡政放權的同時,政府要向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傾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進社會發展和解決人民生活的突出問題上,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把政府該管的事情真正管好。誠如李克強總理所說“既要把該放的權力放開放到位,又要把該管的事務管住管好。”這樣,才能真正“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作者單位:市委講師團 許新年)
責任編輯: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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