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建設是指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相并列的社會事業建設。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明確指出社會建設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障。今年我市《政府工作報告》中的“著力推進社會建設”一節格外引人矚目,報告從“繁榮發展文化事業;持續改善教育、醫療條件;全面加強社會保障;持續推進社會治理創新”四方面,對今年我市社會建設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
加強社會建設的工作重點就是改善民生,民生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目的和歸宿。近年來,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綜合實力大幅度提升,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的是人民群眾對文化、教育、衛生、社保等社會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需求也日益增長,這些變化既為改善民生提供了一個嶄新的發展空間,又帶來了更高層次的挑戰,提出了更具難度的服務要求。因此,發展社會經濟必須更加著眼于民生的保障和改善,讓發展的成果更多惠及全體人民。
民生問題,涉及人民群眾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勞動就業等諸多方面,件件關系群眾生活冷暖,事事關乎人心向背。這些問題解決得好不好,不僅影響臨汾的改革發展與和諧穩定,而且影響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加快文化強市建設反映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趨勢、切合了轉型跨越發展的內在需要、順應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美好愿望。
報告明確指出,要大力實施“文化強市”戰略。即大力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大力推進文化產業發展;大力推進文化產品創作;大力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大力推進文化保障體系建設,為轉型跨越發展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輿論支持和文化條件。
要把持續改善教育、醫療條件做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要認真落實教育發展各項政策,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升教育質量;加快發展學前教育,均衡發展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高中教育發展水平,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積極發展特殊教育、成人教育,規范發展民辦教育”。要切實加強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面深化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基”。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在此基礎上不斷增加保障項目、提高待遇水平,是社會保障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報告指出,要“堅持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可持續,抓好各類社會保險提標擴面工作。推進城鄉居民保險制度整合和管理服務一體化,提高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水平,不斷完善城鄉低保、大病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創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只有持續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才能使民生發展有一個更加廣闊的參與面,民生發展才有堅實的政治保障。結合臨汾實際,一方面我們要加強自身建設,完善政府職能。健全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健全村務公開、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網絡輿情監管機制。另一方面“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扎實推進“平安臨汾”、法治臨汾”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著力改善民生,推進社會建設。民生連著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民生關乎穩定。只有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才能讓人民群眾更加充分、更加普遍地分享改革發展成果,不斷鞏固和擴大黨的執政基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本報評論員
責任編輯: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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