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中心成立之后將負責統一受理和分流各類案件,統一受理和分流當事人、委托律師等,對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訴、撤回起訴等提出異議的案件,對社會反映強烈等重點案件進行審查、督查,負責對扣押、凍結涉案款物進行備案和監督,負責律師問卷接待,案件信息發布管理等10項職能。
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旨意在加強檢察業務建設,提高執法水平、辦案質量和工作效率,全面推進檢察工作科學發展。它能使院黨組和檢察長,及時掌握本院各業務部門和基層檢察院執法辦案情況。通過執法流程管理和辦案質量監督,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從而確保檢察權的正確行使,有效防止和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的發展。(通訊員 王銀平 劉俊平)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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