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2 16:08: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郭清海)“清網行動”開展以來,侯馬市公安局多措并舉,在加大對網上在逃人員開展追逃工作的同時,不失時機地對在逃人員家屬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進行情情上的說服教育,督促他們規勸在逃人員投案自首。截止12月12日,該局在繼抓獲72名網上庫存逃犯之后,又傳捷報,4天之內連續促使5名庫存逃犯投案自首,其中一名省督逃犯。
2005年5月,犯犯罪嫌疑成某(男,1973年生,侯馬人)以能幫人辦理煤炭經營資格證為名,騙取侯馬市5家公司人民幣130萬元,后被該局上網追逃。為促使成某主動投案,該局民警放棄節假日休息時間,多次到成某家中對其親屬展開勸說工作,終于促使成某于2011年12月8日到該局投案自首。
2006年11月6日,郭某(男,1975年生,洪洞縣人)、郭某某某男,1962年生,洪洞縣人)伙同他人在四川非法購買電雷管199000枚、火雷管8箱(計60000枚),運輸到侯馬市販賣,被該局民警查獲。
后二郭潛逃,被該局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存儲槍支彈藥、爆炸物罪批捕在逃,并被列為網上逃犯。為將兩犯罪嫌疑人盡早捉拿歸案,該局民警通過對兩犯罪嫌疑人采取架網守候、定點蹲守、規勸教育等方式,大力對其實施追逃,迫于壓力,二犯罪嫌疑人于2011年12月9日分別到該局投案自首。
今年4月25日15時許,犯罪嫌疑人肖某(男,1984年生,湖南省嘉禾縣人)伙同石某、鄧某、黃某竄至侯馬市紅衛廠某家屬樓持刀搶走在此處租住的申某700余元、黃金項鏈兩條、黃金戒指一枚、黃金耳環一對、黃金轉運珠一個以及郵政儲蓄卡和農行儲蓄卡各一張。案發后,石某等人悉數落網,肖某潛逃。此后,該局民警多次抓捕未果,肖某被列為省督逃犯。“清網行動”開始后,該局把其列為重點追逃對象,并由刑警大隊民警組成追捕組組,強攻堅,民警們通過對肖某親屬耐心宣講當前有關法規政策,幫助肖的親屬逐漸放下了思想包袱,答應積極聯系肖某以促其盡早投案。2011年12月10日,肖在其親屬陪同下到其戶籍所在地湖南省嘉禾縣廣發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4年6月14日21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984年生,侯馬市人)伙同楊某、劉某等人持鐵錘、磚頭對侯馬市某酒店員工寧某、田某進行毆打,致使寧某當場死亡,田某顱腦受傷入院搶救。案發后,該局多次組織抓捕未果。“清網行動”以來,該局刑警大隊加大工作力度,2011年12月11日,犯罪嫌疑人劉某迫于各方面壓力,到該局投案自首。
【責任編輯: 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