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刑滿釋放的罪犯,在離開教育改造他的地方后,經受不住誘惑,把家人的期望拋開,置國家的法律不顧,再一次犯下了令人發指的罪惡。
一群維護正義的鐵警,在千里鐵道線上,履行著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守護著千萬旅客的乘車安全,用智慧筑起了一道道犯罪分子難以逾越的屏障。
一張堅不可摧的法網,在每趟旅客列車上悄無聲息地張開,將混跡于千萬旅客中的逃亡之徒一網打盡,凈化旅客乘車環境,營造安全有序的乘車秩序。
迅速部署 展開查堵
2011年11月8日19時50分臨汾鐵路公安處介休派出所接交口縣公安局協查通報:該局追捕的命案犯罪嫌疑人馮某某可能已從介休站登乘太原開往成都的1485次旅客列車向四川方向潛逃。介休所迅速將案情上報公安處指揮中心。
接到報警后,該所立即將案情上報太原鐵路公安局,該局局長張俊玲高度重視,立即指令將案情及時通報列車乘警和列車運行前方的運城、永濟站派出所,快速從運城所、永濟所抽調6名警力登乘列車,會同乘警細致排查,開展工作。
當天20時36分,太原開往成都方向的1485次列車正點進入運城火車站,運城所所長管海濱在簡短部署相關的協查追堵方案后,副所長荊育生帶領3名民警登車協助乘警開展工作;隨后,永濟所也派出兩名民警共同開展工作。
果斷出擊 仔細排查
1485次列車是由太原進入四川成都的唯一一趟旅客列車,多數外來務工人員只能乘坐這趟列車到成都打工,車上旅客長年超員,旅客成分十分復雜,民警排查工作難度大。
在抽調警力登上列車排查嫌疑人的同時,張俊玲就案件調查工作作出三點指示:一是要求介休所再次與山西省交口縣公安局聯系,全面掌握嫌疑人體貌特征以及衣著、攜帶物品等特殊標記,了解掌握是否有同行人;二是要求運城所、永濟所登車警力迅速開展工作,與列車乘警協同配合,加強對列車車廂排查力度,不放過任何一個硬座車底,對每節車廂風擋處和廁所重點陰暗角落加強排查,對可疑人員一律嚴查細審;三是要求刑警支隊立即派偵查員趕赴列車前方停車站,做好警力增援發揮專業特長,對重點旅客進行逐一排查,抓獲犯罪嫌疑人后,要做好嫌疑人的押解工作。
荊育生接到指令后,立即與1485次列車乘警長取得聯系,根據列車上旅客較多的實際情況,將警力分成兩組,分別對硬座、臥鋪車廂的旅客身份進行地毯式摸底排查。由于列車上旅客較多,經過長達一個多小時的排查,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排查工作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此次排查的嫌疑人是一名涉嫌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此人流落在社會上一分鐘,廣大旅客群眾隨時都會有危險;時間就是生命,要加大排查力度,絕對不能讓犯罪嫌疑人蒙混過關,絕對不能讓嫌疑人從我們的管內逃脫。排查中,為了節省時間,副所長荊育生根據列車旅客多、成分復雜、排查難度大的特點,迅速調整排查思路,結合嫌疑人連續殺害兩人后心情較亂、不敢在公共場合出現以及該次列車長期超員的實際情況,立即決定再組織民警從列車車廂兩頭往中間排查,抽出民警重點對無座、風擋連接處人員的審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對于體貌特征相似、有意躲閃民警問話、回答問題支支吾吾的嫌疑人,逐一進一步審查,以便盡快查獲犯罪嫌疑人。
多點聯動 出現疑點
22時許,介休所傳來消息:經與山西省交口縣公安局辦案人員聯系,嫌疑人外逃時攜帶一黑色皮箱,上身穿黑色休閑服,下身穿黑褲子,身高約1.70米,絡腮胡,長臉,眉毛較濃,嘴有點歪。指揮中心迅速將情況反饋到負責排查的民警。
22時50分許,深夜的天氣寒冷逼人,但執行排查嫌疑人的民警絲毫沒有因為寒氣受到影響,他們仍然在一個一個地排查。功夫不負有心人,荊育生帶領民警巡查至五、六號硬座車廂風擋處,發現一名蹲下的中年男子在民警盤問其他人員時,他始終偷偷用眼角在觀望民警;在民警準備盤問他時,他躲躲閃閃,含糊其辭,形跡十分可疑,但從他口音來看,明顯是一個四川人,他回答民警提問時,一再用略帶四川味的普通話,似乎在掩飾著什么;民警覺得此人十分可疑,但仔細觀察發現該男子未留胡須;民警一邊加緊排查,一邊對其周邊物品進行檢查,發現一件掛在車廂邊側的黑色夾克衫和放在地板上的黑色提包與協查通報的物品很相似,經詢問在場旅客,有人指出黑色提包為該男子所有,但該男子拒不承認是其本人物品。
為了查清事實真相,民警對其進行進一步審查,該男子自稱叫胡建國,41歲,四川德陽人,持一張介休至綿陽的硬座無座車票,但無任何身份證件。民警及時將情況用電話報告運城所,經上戶籍網查找,四川德陽沒有叫胡建國的41歲男子,該人說了謊話。此時,介休所從交口縣公安局辦案人員處調取到嫌疑人的照片,立即通過彩信發到負責現場排查的民警手機上,經過對比,仍有疑點,無法排除。
此時列車已駛抵華山站,嫌疑人拒不交代真實身份,一時無法查清嫌疑人情況,根據公安處指揮中心指令,參戰干警將該男子“請”下車進行細致審查。
突擊審查 嫌犯落網
從華山站返回途中,民警一邊加強對該男子進行審查,一邊對其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荊育生在對可疑的黑色夾克衫內衣口袋檢查中,發現有一摞票據,在逐張認真查驗中,發現其中夾著已經揉碎的《釋放證明書》,上面的名字顯示釋放人正是協查通報中的嫌疑人馮某某。
在民警強大心理攻勢下,犯罪嫌疑人馮某某供述了11月1日19時許,其伙同他人竄至交口縣桑園村一商店內,捆綁、毆打店主夫婦二人致死,并搶走人民幣1400余元、香煙10余條的犯罪事實。
為了進一步查清其犯罪事實,民警連夜將涉嫌殺害他人的嫌疑人馮某某押送到公安處刑偵支隊,對其進行進一步審查;至此,殺人后準備乘火車出逃的犯罪嫌疑人馮某某落入鐵路警察精心編織的法網中。(通訊員 張海江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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