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7 11:22: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祁欣 尹飛)“一邊開車,一邊接聽私人電話,司機竟一路在煲‘電話粥’,太不負責任了。”劉女士氣憤地撥通熱線講述了她的經歷。
5月11日早8時許,劉女士乘坐一輛車牌為T913X的車租車從原115車站行駛至解放路某地參加會議。孰不知上車之后,司機一路都在接聽私人電話,并聊起了家常。
“我從115車站乘車后,司機就忙得不亦樂乎,一直在接聽電話。直至解放西路口都處于電話聊天的狀態中。如果車輛在行駛中遇到緊急狀況,司機是否能夠在第一時間反應過來?”劉女士說,整個乘車過程中自己都處于緊張狀態,特別是在一些路口拐彎處,真是為自身安全捏了一把汗。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當中的規定,駕駛員在車輛行駛時接打電話屬于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將處以200元以下處罰,記2分處罰。
記者撥通了客運管理處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出租司機工作期間接聽電話的行為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當中的相關規定,公司會進行調查取證,如果確實存在這種現象,3天以后公司會給出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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