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09:57: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谷明輝)常青村臨近侯馬市長途汽車站,近年來先后發展了10余戶家庭旅店,王某與趙某同為該村村民,兩家系前后鄰居,各自開辦了旅館。為了提高自家經營收入,雙方都想多拉一些客人住店,拉客中逐漸產生小矛盾直至引發沖突。去年7月,趙某之女因不滿王某母親與其搶客源,上門罵架。憤怒之下,趙某手持刀具將王某父母砍傷,打斗中,兩家共有5人不同程度受傷。之后,趙某對自己的過激行為深表歉意,并拿出1萬元作為賠償金。
2012年2月14日,王某一紙將趙某訴至侯馬市法院,要求追究趙某持刀傷人刑事責任,并賠償相關民事損失。該院刑二庭受理此案后,本著“案結事了、和睦相處”的思路,承辦法官研究制定了“講法律與講情理并用、解糾紛與解心結并重”的調解方案。通過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法律規定,分析雙方過錯及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讓當事人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及后果的嚴重性。同時,就民事賠償部分,拿出法律依據,分清責任,算出各方應得的賠償款及應付的賠償款,使民事賠償爭議迎刃而解。
調解中,因王某母親情緒波動很大,若不做好王某母親的思想工作,糾紛的死結就難以打開。為了徹底消除鄰里之間的積怨,確保長遠和睦相處,法官專門組織了“順氣會”、“道歉會”,并積極邀請侯馬市紀委舉報中心主任張鵬和常青村治保主任參與協調。“順氣會”上,趙某一言不發,任由王某的母親發泄心中的不滿。之后,趙某又向王某及王某母親誠懇道歉,承諾將牢記法庭教育,遵紀守法、誠實做人。當聽到趙某誠懇的道歉話語,原告王某母親心中的積怨得以化解,緊繃得臉頰瞬間展露笑顏,由衷地說:“謝謝法官,為了我們的事情,你們把工作做這么細,我們心甘情愿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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