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5 09:01: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盧婷)“本以為飯店是在搞活動,等結完賬時才知道是被忽悠了。”近日,市民關先生致電本報稱,一日,他請幾個朋友在市區(qū)五一西路一飯店吃飯,剛坐下來,就看見桌子上擺著一個寫有“凡在一樓消費滿168元可送本店一特色菜(券);凡在二樓消費滿288元可送本店一特色菜(券)。”字樣的牌子。可哪知,事情并非關先生原本想象的那樣。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jù)關先生介紹,那頓飯他們是在飯店的一樓就餐的,共消費了400余元,因為消費金額已經(jīng)遠遠超過了該飯店定的送菜標準,在結賬時,他就選了一道特色菜。服務員在找回關先生錢時也一并將特色菜券遞到關先生手上。可就在出門前,關先生到吧臺前去索要發(fā)票,卻被服務員告知,因為已經(jīng)選擇了特色菜券,就不能再索要發(fā)票了,這樣關先生很是氣憤。他說:“當日,商家的這一行為引起了眾多消費者的不滿,他們在每張餐桌上都放著寫有消費一定金額送特色菜券的牌子,可并未告知消費者特色菜券可做禮品抵發(fā)票,讓眾多消費者都產(chǎn)生了誤解,以為這是商家在搞活動,這種行為實在讓人太可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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