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隰斌 尹飛)8月11日,記者從堯都區消防大隊獲悉,堯都區縣底鎮賈墻村吉祥家具廠因遺留煙頭發生火災,公安消防部門對該家具廠處于500元罰款。
8月10日凌晨,位于堯都區縣底鎮賈墻村的吉祥家具廠發生火災,著火面積達500平方米,火災造成儲物間及部分設備燒毀,直接經濟損失17500元。經消防中隊及時到場撲救,未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經區消防部門調查人員現場勘查并詢問當事人,查明此家具廠火災是因一名員工最后離廠時,不慎將未熄滅的煙頭遺留現場,致使煙頭引燃家具釀成火災。
對該廠消防意識淡薄,防火措施不落實,致使火災發生,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為嚴肅法律,警示他人,區公安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該家具廠過失引發火災處于5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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