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隰斌 弓佩玉)日前,洪洞縣法院三級聯動,成功執結一起由村委會返還村民土地的執行案件。
洪洞縣法院執行二庭受理的一起由村委會返還村民土地的執行案件,由于雙方當事人在地塊的位置及面積上存在分歧,致使該案雖經法院多次努力,仍未徹底解決,造成申請人一直對法院執行工作及村干部的不滿,并引起原全國人大代表韓雅琴的關注,寫信給山西省高院主要領導督促執行。該院接到督辦函后,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責成分管副院長邀請韓代表到場,主動匯報,現場執行。
盛夏時節,洪洞縣法院負責人與執行局及執行二庭干警陪同省、市兩級法院領導和韓代表一起前往該案件所在地堤村鄉政府。他們顧不上喝一口水便召集雙方相關人員召開執行協調會,通過聽取各方意見后,分管副院長做了最后發言,指出該案問題所在及各方應遵循的原則,最終使雙方達成初步執行意向。
執行意向達成已經接近下午2時許,大家又一起趕到十余里地外的執行現場,在現場對實地情況的進行重新認定,經省、市法院領導的現場指導和韓代表的耐心說服,最終使申請人同意法院的執行方案,并對結果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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