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規范執法行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創優發展環境,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現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
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信息化建設、和諧警民關系建設,以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共建和諧有序交通環境為主線,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對交通違法處罰,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程序合法。對“綠色通道”車輛和搶救傷病員或運送緊急救援物資的車輛發生交通違法行為,不扣車,不扣證,教育放行,將違法情況抄告車籍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三、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
不斷出臺便民利民新舉措,簡化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處理和車輛業務辦理程序,嚴格按照市效能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等項制度要求,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快捷的服務。今年在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四自一網”、“陽光服務站”、“陽光流動服務車”和“網上自主選號”工作新模式的基礎上,繼續創新服務項目和擴大服務范圍,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四、加強隊伍管理
繼續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認真落實公安部“五條禁令”、“領導干部五個嚴禁”、省公安廳“六條警規”、“關于改進工作作風九條規定”和市公安局“從嚴治警八條規定”,嚴格執法紀律,加強執法監督,實施陽光警務,打造陽光警隊,對亂罰款、收黑錢等公路“三亂”行為,將嚴格依法依紀給予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共同監督我們交通民警的執勤執法活動,歡迎大家舉報,舉報方式可以通過網絡,郵寄信件、電話和上門舉報,對于大家的舉報,我們一定會認真查實,嚴肅處理,給人民群眾滿意的交代。
監督電話:0357-2168800 2168872 2168873 2168875
2013年3月4日
責任編輯: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