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頂頭尚絲’是這么寫的嗎?”10月22日,帶女兒逛街的李女士在途經鼓樓南大街時,女兒的提問將她的視線鎖定在路邊理發店的廣告招牌上,詞語“頂頭上司”被改為了“頂頭尚絲”。
無獨有偶,市民王女士說,她每天都會負責檢查孩子的作業,一天,讀小學的女兒拿著試卷回來,上面有一道成語填空題:依依不舍”,結果女兒寫成了“衣衣不舍”。在她明確表示此成語不對時,女兒卻一臉無辜地說,路邊服裝店的招牌就是這么寫的。王女士無奈地告訴記者,要是這種成語扎根在小孩腦海中,那必將影響他們的正常求知。
■商家 招牌百花齊放 只為吸引顧客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商家在制作廣告招牌時可謂煞費苦心,呈現出一派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現象。在這些招牌中,不僅是詞語、成語被商家用作招牌,一些古典名著也被打了“擦邊球”,比如網吧招牌為體現網絡性,就把“一往情深”改成“一網情深”,回首往事”寫成“回首‘網室’”,首飾店將“戀戀不舍”寫成“戀鏈不舍”,服裝店的名稱還被命名為“衫國演義”。
為此,一些商家表示,用成語諧音取名容易讓顧客記住,很多消費者都會先看看店名。”
一家首飾店的老板告訴記者,店鋪招牌是商店吸引顧客的法寶,為防止千店一面,影響回頭率,商家們都會避免雷同,名字起得越怪異越能吸引顧客,越容易被人記住。
此外,或寓意財源廣進、生意興隆,或為了有個好彩頭,一些婚慶的拱門上也將“吉祥如意”寫成了“吉‘象’如意”。總之,商家表示,目的只有一個,使用和人家不一樣的招牌,只為賺取顧客的“回頭率”。
■市民 確實體現創意 卻誤導了孩子
采訪中,多數年輕市民認為,這種店名很有創意。經常逛街的市民李璐認為,新穎、時尚店名很搶眼,每次看到新穎的招牌時我都會好奇地進去看看。”
但對于這樣的創意招牌、廣告語,也有市民表示“不理解”。
市民衛女士表示,受這些奇怪店名影響最大的還是孩子們。起初看被改編的成語時,感覺很有新意,可是時間長了,就讓人感到“真假難辨”了,慢慢地就會在小孩的心目中形成一種錯誤定勢,對少年兒童語言文字規范有不良影響,希望商家能夠在注重商業價值的同時關注社會影響。”衛女士說。
市民郝先生認為,諧音廣告確實對中小學生使用成語造成誤導,他表示:反對濫用諧音字是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專家 創意招牌切勿只看“回頭率”
據業內人士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規定,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另外,《廣告審查標準》中也有規定,不得發布影響父母、長輩對兒童的言行進行正確教育的兒童廣告。
而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經營者的店名不能有損于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能對消費者造成欺騙和誤解等。因此,商家挖空心思“求新”的一些做法,雖然可以理解,但同時應充分關注它所帶來的社會影響。(記者 亢亞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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