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李靜)“手機屏幕換了不到兩個月,就出現持續黑屏的狀況。”近日,市民高女士拿著再次出現問題的手機去維修處討說法,卻被告知“凡換屏的當場驗好,一旦出門概不售后”。
“之前,我不小心把手機屏幕摔碎了,雖然不影響觸屏功能,但看著一道道劃痕,心里總覺得不舒服,就拿到平陽廣場附近的一家維修店重新換了個屏幕。”高女士取下手機后殼,指著上面貼的“某某維修,7月12日”,用了不到一個月,手機就出現間歇性的黑屏,之后就完全黑屏了,怎么按都不管用。” 新換的手機屏幕接二連三出故障,高女士懷疑是屏幕本身的質量問題,便拿到該維修處要求保修。“維修人員拆開手機后,說是內屏破裂導致的黑屏,屬于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讓我加錢重新換一個屏。”高女士并不認同這一說法,換了屏幕以后,手機也沒碰過也沒摔過,怎么能裂呢?而且上次才要500元,這次就要600元。”高女士堅稱是“質量問題”,對方也咬住“人為原因”不放,一時之間難以達成共識。根據雙方爭論的焦點,記者和高女士前往其他手機維修店進行咨詢。多位維修人員對此的回答都比較模糊,似乎也難以界定問題到底出在哪,但都有一個共同的“判斷標準”:只要是屏幕開裂,就可以斷定為人為損壞。”提及“手機屏幕不保修”這一說法,這幾家維修店則稱,更換手機屏幕都需當場驗好,日后若出現問題都不負責,除非是明顯的質量問題。隨后,記者跟隨高女士再次來到當初換屏的維修店。該店負責人解釋道:高女士使用的三星note2手機有三層屏幕,第一次更換的是前兩層屏。而這次需要全部更換,600元已經是成本價了。”在記者的協調下,雙方同意各讓一步,維修店以400元的價格為高女士重新更換一塊原裝屏。對于手機維修的“潛規則”,高女士怒火難消:不管是人為損壞還是質量問題,都是維修人員說了算,這樣的做法無疑是給消費者維權設置了障礙。如果再遇到這樣的狀況,一定在維修之前問清楚,以免修完就不認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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