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楊全)近日,家住安宇花苑小區的蘇振峰致電本報新聞熱線稱,他于17日下午在位于平陽南街的一家小型超市外用快速充電器充電,他利用充電的20分鐘時間去附近的藥店買藥,回來卻發現自己的電動車不翼而飛。
蘇先生氣憤地說:我當時忘記拔鑰匙了,肯定是有人看到后,把我的車騎走了。可超市的營業員表示這和他們無關,也不幫我調看監控錄像,令人非常生氣。”
記者隨后陪同蘇先生前往事發地點,通過協調,該超市的工作人員表示同意調看監控錄像,但沒有責任幫其照看車輛,并建議蘇先生報警。
由于該超市的監控只能拍攝到店里的情況,店外充電的地方沒有拍攝到。“我還是報警吧,說起來這事也怨我,鑰匙沒拔就走了,可我覺得超市也有責任,因為我是在這里充的電。”蘇先生說。
在快速充電器上充電,經營充電器的商家是否有責任看護車輛呢?大多商家表示,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不忙時會主動幫顧客看車,但是忙起來根本顧不上,也希望廣大市民朋友以此為鑒,充電時做好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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