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箱里的舊藥還沒吃完,新藥就補充上了,同樣的藥買了又買,過期的藥只增不減,這是令很多市民頗為苦惱的事情。各大藥店能否設個藥品拆零專柜,按需買藥,讓藥品也有“光盤行動”。
市民買藥遇尷尬
在市民張女士的家中,拉開抽屜,全是大大小小的藥盒,同樣的藥甚至多達三盒,基本都僅剩半盒。“現在的藥不論大醫院小診所都是整盒出售,導致家里堆積的藥越來越多,很多藥都成了過期藥。”張女士告訴記者,上世紀80年代,買藥都是用牛皮紙分裝,需要幾粒就買幾粒,既方便又不浪費,但現在經濟水平提高了,藥品都是整盒、整瓶出售,花在買藥上的“冤枉錢”不在少數。
在走訪過程中,很多市民反映,藥品整盒購買確實容易造成浪費。通常情況下,很多藥只需服用幾片就能緩解病情,病好了藥卻還未吃完。下一次得病,又會去買新藥,放久了便會過期,造成藥品和金錢的雙重浪費。
“前兩天腸胃不舒服,就診后,醫生便給開了一盒奧美拉唑,回家后才發現,家里還放著兩盒未拆封的。”方先生說,這樣的事情總會發生,他也表示可以理解。“現在藥品都不零賣的,而且一盒藥價錢也不是很高,多數市民都能負擔得起。”
多數藥店不零賣
隨后,記者以購買一小板阿莫西林為由,分別走訪了解放路、廣宣街、平陽南街上的一些藥店,發現多數藥店都沒有分開售賣藥品的慣例。
“藥品都是整盒、整包出售。”位于廣宣街的某藥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藥店不提供藥品拆零服務,而且也沒有市民提出過此種請求。
在采訪中,多數藥店表示,藥品拆零后使用說明書的配備就成了問題,生產日期、保質期、藥品說明等信息也都變得殘缺不全,市民用藥也會變得不方便。此外,拆零藥品的衛生也難以保證,單是藥品的包裝紙就是一大筆開銷,更不說是人力物力的耗費。
相關規定表示這個可以有
記者查閱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其中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藥品零售質量管理制度應當包括藥品拆零的管理。按照法規中的相關規定,藥店可將藥品“拆零銷售”,即將最小包裝拆分銷售,拆零銷售的藥品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或者專區,并做好拆零銷售記錄。
對此,也有市民表示,國家雖然沒有規定“必須設立”,但是能夠設立藥品拆零專柜無疑是給市民帶來了方便。希望藥店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藥品拆零專柜,能很大程度上減少藥品浪費的情況發生。
記者遆紅戎 弓佩玉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