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6時許,記者在市區鼓樓北大街看到,一輛經過改裝的流動宣傳車正在路上行駛,車身兩側安裝的大屏幕上正在播放廣告視頻,嘈雜的廣告語重復播放,不僅如此,該車輛的行駛速度在時速20公里左右,對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了影響。
占據了一條主要行車道,卻以緩慢的速度行駛。此舉令許多司機不滿,記者看到,一輛駕駛銀色朗逸轎車的司機跟隨宣傳車走了數十米,終于尋得時機向其他車道并線,在超車時,轎車司機氣憤地盯著宣傳車嘴里還不斷說著什么。
自去年以來,有些商家選擇了利用了流動宣傳車做廣告的方法,街頭上一度出現多輛流動宣傳車。在市區的幾條主干道上,到處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甚至有些商家組織私家車組成車隊進行宣傳。
做廣告、樹品牌、擴形象本是正常的商業行為,但不能以影響公眾利益為手段。記者希望,有關部門要注意這一細節現象,對影響道路通行效率、損害正常通行秩序的行為采取措施,維護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共同利益。 柴云祥
責任編輯:柏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