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感謝執行法官們為我們公司做出的努力,如果不是你們的調解,我們公司就完了。”近日,在全國四級法院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日活動的市中級法院分會場上發生了這樣不尋常的一幕,被執行人不僅給法院送來了錦旗,還不停地表示感謝。
據了解,申請執行人某巖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某鋁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經依法判決,被執行人共需支付給申請人51204363.51元。執行立案后,市中級法院首先通過網絡和線下傳統查控查詢了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賬戶、工商、稅務、不動產、車輛等,結果均無可供執行財產,除了保全的7038936.94元,其他財產都不具備處置的條件,這就意味著案件要走終本程序。執行法官又再次與被執行人約談,詳細了解該公司情況。原來之前申請人多次上門討要墊付資金未果,被執行人的工作人員更是把申請人派去的人員抬出公司,扔到門外。自此雙方當事人矛盾加深。
為了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執行法官先從被執行人著手,加大執行力度的同時了解被執行人的想法。被執行人表示,公司不能一次性償還該筆債務,公司還要運營盤活,而且也沒有這個償還能力,但是如果能讓公司正常運營下去,公司每月的盈利可以用于分期履行。而申請人每月能得到一筆償還資金的話,也能使經營恢復正常。辦案人員了解這一情況后,又返回頭繼續做申請人的思想工作,經過近一個月“車輪戰”式的調解,雙方達成履行和解,第一筆履行2108萬元,其余分一年履行完畢。通過執行法官不懈的努力,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雙方公司在資金的難題上都得到了緩解。在當日的集中發放現場,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都激動地說:“法官,我們必須給你點贊,你的調解盤活了我們兩家公司。”
這起案子只是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善意執行的一個縮影。當日,全市共設立了執行案款集中發放分會場17個,現場發放執行案款1.44億元,涉及案件287件,其中,涉民生案件140件、涉小微企業42件、涉金融案件77件,其他類型28件,現場領取案款當事人256人。
“在執行過程中,強制執行措施是否適當,直接影響到被執行人的生產和生活,甚至關系到企業生死存亡,關系到眾多人員的就業安置,更關系到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劉燕萍說,下一步,全市兩級法院全體執行干警將強化政治責任,繼續聚焦人民群眾在執行工作中的“急難愁盼”問題,以更大的決心、更好的方法、更硬的措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本報記者
責任編輯: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