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侯馬市法院民三庭法官經過多次做思想工作,成功調解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
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河北省鄭某在通過網銀轉賬付款時,因一時疏忽,誤將人民幣60000元轉入三年前曾與其有過生意往來的梁某的銀行卡賬戶上。鄭某很快發現錯誤并要求梁某返還款項。但是,梁某卻因雙方在生意往來中發生過矛盾為由,拒絕返還。氣憤之下,鄭某將梁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不當得利60000元。
為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效防止資金的進一步流失,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時間凍結了被告銀行卡賬戶。經查,銀行卡上尚有存款49000元。同時通知被告應訴,耐心細致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緊緊抓住具體案情和被告的心理以案釋法,引導被告換位思考,把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用最樸實的語言向被告宣講,教育他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不可得。最終,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存在原被告心中多年的積怨得到徹底化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被告調解當天將銀行卡上剩余的49000元支付給原告,余款11000元在今年7月5日前向原告付清。
法官提醒: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同時,廣大民眾去銀行轉賬匯款或利用網銀轉賬時務必仔細核對各類憑單,看清賬號和姓名再進行操作,以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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