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部委對侯馬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張新安、古縣工商局黨組成員王傳文違規違紀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并向全市發出通報(見本報12月29日一版)。這一舉措在全市黨員干部中引起不小反響并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反映出市委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視,體現了我市在這一工作中狠抓落實的作風,表明治理這一頑疾確須痛下猛藥。
抓而不緊等于不抓。治理大操大辦歪風,關鍵還是要在工作中抓緊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首先體現在從嚴管理干部上。當他們中有人出現思想偏差、道德滑坡苗頭時,予以及時提醒,可以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當他們中的少數人腐敗墮落、違法亂紀時,進行嚴厲查處,就會警示多數人免蹈覆轍。這是對干部的真愛,更是對黨的事業的大愛。大操大辦歪風年年都剎,但禁而不絕,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這是工作作風不實的現實反映。此次違規違紀事件的查處,無疑是在提醒我們的黨員干部:市委說話是算數的,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對干部的教育管理,如同父母對子女教育,也要講“嚴是愛,寬是害”。我們的黨員干部,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黨紀黨規,不要陷入庸俗的交際應酬不能自拔。單位領導要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要求,認真用比普通群眾更高的道德標準和更嚴的行為規范來約束干部,對干部違紀違法的處理比對一般人的處理更嚴肅、更嚴格。對干部放松要求,對“小毛病”不聞不問,出了“大問題”能捂則捂、能蓋則蓋,處理上能松則松、能寬則寬,只會是“一僧犯事,全院蒙羞。”
侯馬市人民法院和古縣工商局在這次查處中,2009年度不得評為先進,取消已授予的“文明和諧單位”稱號,領導班子在2009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應評定為“不合格”班子,從一個側面要求單位領導當好第一責任人,帶頭執行好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嚴禁黨員干部借婚喪等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通知》,旗幟鮮明地對干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對極少數屢教不改、頂風違紀者,嚴肅查處,以正綱紀;各級紀委、組織部、宣傳部和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宣傳和認真落實三部委有關文件精神,對大操大辦這股歪風積極舉報、露頭即打,一經查實、必予嚴懲。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執政黨的黨風,關系黨的利益,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的成敗。在“愛我臨汾、樹我形象、建我家鄉”活動深入開展之際,每位黨員干部要正確認識組織上的“嚴”,擺正心態,認真對待,真正把監督當作一種愛護,真心實意地接受監督,對自己嚴格要求,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努力做到“心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責任編輯: 賈亮】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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