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生產水,我們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這句簡潔有力且富有內涵的廣告語曾讓多少國民對“農夫山泉”青睞有加。然而,近一個月的時間里,不斷發酵的農夫山泉“質量門”事件,卻讓農夫山泉“有點煩”。因為,在大多數百姓的眼中,總覺得瓶裝水應該比自來水更安全,倘若“瓶裝水的質量標準還不如自來水”,那人們從商店往自己家當搬運工,豈不是得不償失?3日,北京市桶裝飲用水銷售行業協會下發《通知》,要求對農夫山泉桶裝飲用水產品做下架處理。與此同時,國家衛計委表示,正加緊整合統一包裝飲用水國標。
民以食為天。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網友熱議,在問題食品泛濫成災的現實背景下,該解釋的出臺與施行,將有助于重拾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據了解,該解釋首次明確界定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包括利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最高將判處死刑等。尤其是,該解釋對單位犯罪和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做了特別的規定,監管瀆職者最高將獲刑十年。面對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問題,下決心,出重拳,治亂象,無疑是對民意和生命的尊重。
喝得安全,吃得放心,本是百姓生活的基礎。但頻頻曝光的食品安全問題,卻擾得人們不得安寧、鬧心不已。在嘆息無奈中,百姓總是盼望國家法律能夠更加健全,監管部門能夠更加給力,生產廠家能夠更有擔當、更講誠信。
治亂需用重典。不僅僅是對地溝油、毒奶粉、毒藥品等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以“重典”治之;對一些影響百姓日常生活的隱患問題,也必須及時嚴厲懲治。只有發揮好法律這把利劍的威力,才能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線。一杯清凌凌的水,一碗香噴噴的面,還百姓一個干凈的餐桌,這才是人們最大的期待。曉琳
責任編輯: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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