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易信、來往、陌陌、米聊、微米、光譜……時下的移動即時通信工具令人眼花繚亂。有別于傳統媒體處理信息時需要經過采、編、三審等諸多環節,一則信息可以借助這些即時通信工具瞬間跨越千山萬水直抵用戶終端。
然而,也正是因為缺少了中間的把關“干預”,信息在呈現更加迅捷、隨意的傳播中,遭遇了本身可信度較低的現實,對此有網友戲稱其“微”信。
上述即時通信工具傳播的信息,不若傳統媒體發布的那般嚴肅、遲滯”,迎合了當下人們的快餐化消費需求,加之利用熟人圈子散布,用戶之間信任度較高,因此傳播十分廣泛?!拔ⅰ毙庞绊懹商摂M延及現實生活,負面效應也往往不容小覷。還記得今年年初一條有關H7N9病毒致死醫生的信息,就借助微信、微博等“改頭換面”后在國內多座城市的網民之間傳播,咱們臨汾也未能幸免,一度引發了人們的恐慌。另據媒體報道,今年以來,廣東、湖南等地警方陸續破獲了多起利用微信、陌陌等傳播色情、暴恐信息造成社會不安的案件。這類信息的破壞力可見一斑,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三部門即日起啟動移動即時通信工具專項治理便顯得尤為必要。
微信不能“微”信,是對信息真實性的要求。在自媒體時代,人人都可能 是信息發布者,也是信息傳播過程中的“把關人”。
說實話,沒有幾個人愿意不實信息,乃至謠言、暴力、恐怖、欺詐、色情等信息充斥自己的手機,因為這樣的冗余內容塞滿朋友圈,一則會影響到用戶體驗,二則長此以往會失信于熟人。問題的關鍵是大多數網友缺乏對信息真偽的辨析能力,或出于求證,或出于熱心而進行的轉發分享,無形中都助長了它們的傳播。追根溯源嚴打違規違法信息始作俑者固然頭等重要,但如何提高網友的信息鑒別能力同樣需要思考。
據了解,此番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公眾平臺等公眾信息發布服務環節,特別是具有傳播和社會動員功能的公眾賬號,這無疑切中了要害。作為信息發布源的公眾平臺,其發布者理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即時通訊工具企業的規章制度,借助個人知識、經驗,以及其他輔助手段來對信息進行必要的甄別,并對利用公眾平臺發布的每一條信息負責。這些遠比以往一味倡導網友個體不信謠、不傳謠要好得多。
謠言泛濫、騙贊猖獗、營銷擾民……“微信,我還能愛你多久”是微友之問。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數據顯示,我國移動即時通信服務用戶已突破8億。倘若說“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必危”,那么在移動社交平臺這方廣博的天地里,無疑“微”信不利于它的健康發展,也因為如今現實與虛擬已經互為影響,難以割裂開了。(孫宗林 )
責任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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