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中,以罰款為主要手段,忽視了對違規者的引導教育,甚至使違規者造成一種僥幸心理:只要有錢,違反了交通也沒什么。這就改變了交警執勤的性質,違背了執勤本來的目的。我市的部分車主也反映:外地的交警早就開始對輕微違規者進行教育說明,不僅使違規者糾正了錯誤,同時也增強了其交通法律意識,起到了雙管齊下的作用。警告教育代替罰單后,很多車主因為輕微的違法挨了罰之后挺不服氣的現象,從此就不再出現了。我以為,這也是交警部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效的體現,確實值得為此叫好。
由此,我想的更多,如果全市各級執法部門都能從小事做起、從崗位職責做起,對輕微違規者以教育說明為手段、以糾正違規者的錯誤為目標,讓他們增強法律法規意識,讓全市人民都樹立文明禮貌的風尚,那么建設一個更加富有特色、更加欣欣向榮、更加富強和諧的新臨汾的奮斗目標就會早日實現。
但是,還要提醒廣大司機朋友,不要以為免罰單就可以放心地犯規了,應該積極配合交警部門的工作,保障道路暢通,方便人們出行,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貢獻。(閆璟)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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