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衛玉海 衛琦)今年以來,浮山縣按照全面監督、常態監督、科學監督的要求,積極探索、深入研究,構建起了圍繞“一把手”權利運行的監管體系。
該體系由六項機制構成:一是個人電子廉政檔案信息監督機制。根據上報內容的時效性,定期將個人家庭收入、住房狀況、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特別是“一把手”及其家屬子女從業、收入、出國(境)等情況全面登記,建立個人電子廉政檔案,系統自動對相關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預警。
二是家庭成員從業規避預警機制。將各單位“一把手”及其家庭成員在同一單位工作和家庭成員從事各類商業經營的兩類干部作為從業規避的重點核查和監控的對象。
經過核查不構成回避關系的,系統將其從預警對象中移除,對確實存在應回避而未回避的科級干部系統將進行重點跟蹤監督,從而及時發現并消除科級領導干部的廉政風險點。
三是重點防控對象監督機制。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后三項工作的相關單位以及受過黨政紀處分、接近離崗退休年齡和持有出國(境)證照的單位及“一把手”確定為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對象予以預警。
四是單位“三公經費”及會務費支出預警機制。領導干部履職監督平臺自動將單位每月的“三公經費”實際支出與年初預算進行比較,每季度進行一次提醒和預警,保障預算經費控制目標的實現。
五是干部權利運行跟蹤監督機制。制定《浮山縣“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制度》。“三重一大”即: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各單位定期將單位“三重一大”決策等權力運行方面的信息上報到領導干部履職監督平臺,平臺依據相關規定對權力運行進行跟蹤監控,縮減了“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權。
六是工作日志跟蹤監察機制。各單位“一把手”每周定期將電子工作臺賬上報到縣行政效能電子監察中心,中心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跟蹤監督,對上傳臺賬不及時、存在“假大空”現象的“一把手”進行誡勉談話或全縣通報。
六項機制的運行,構建起了多環節、多層面、立體式的監督模式,基本編織起了監督“一把手”權力運行“制度網絡”,切實將“權力關在了制度的籠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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