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任軍鋒 馮文平 劉勇鵬)連日來,在永和縣城區主干道,縣交警隊民警對機動車亂停亂放、遮擋號牌、無證駕駛、酒后駕駛、闖紅燈、超員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查;環衛工人增大垃圾清掃、清倒的范圍和頻率,確保新增垃圾日產日清……為進一步改善全縣城鄉環境面貌,規范秩序,提升永和整體形象,全力打造生態優美、文明整潔、功能齊全、宜居宜業的特色山城,從2月27日起,永和縣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以違章建筑、市容環境、交通秩序、環境污染為重點的城鄉環境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活動以創建國家級衛生城、省級環保模范城、市級文明和諧縣城為目標,以“美麗永和”建設為主要內容,重點解決亂搭亂建、亂擺亂堆、亂停亂放、亂倒亂潑等問題,努力規范建筑市場,傾力改善交通秩序,著力治理環境污染,全力提升城鄉環境水平。在違章建筑整治方面,出臺了《永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堅決制止違法亂建行為的通告》,從九個方面全面整治違章建筑:對取得合法用地手續,未經規劃審批,擅自在自有宅基地上及住房上進行加層等私搭亂建的行為;對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續,擅自占地續建、搭建、改建、擴建、新建的違法違章建筑;對不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要求,進行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對未按規定期限拆除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對已建成的違法建筑,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對于沒有施工資質參與違規亂建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予以取締和打擊;對在地質災害隱患區域內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整治;對建筑施工工地實行封閉圍擋施工,嚴禁占道堆放物料;夜間施工未辦理手續的一律停工整頓。在市容環境方面主要整治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傾、亂倒等行為,對各類廣告牌匾進行規范清理;對垃圾進行定點收集、定時清運和集中處置,實現垃圾日產日清、合理處置;完善建筑物和市政公用照明設施,設置城市公交運行固定站點;對城區道路人行道的管護,殘缺、破損的進行更換、補鋪;開展美麗永和衛生大清掃活動,清理垃圾死角,打造綠化、凈化、美化的辦公場所和居住環境;規范整治城鄉結合部各類建筑設施,建立完善的農村清掃保潔和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整治學校周邊環境,取締學校周邊流動攤點、店外占道經營等;整治集貿市場,合理劃分市場攤點,嚴格歸攤、歸店經營,杜絕占道經營行為。在交通秩序方面主要整治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車道、遮擋號牌、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行駛、闖紅燈、超員、超載等違法行為;加強車輛通行秩序、停車秩序的管理,完善停車場、停車泊位設施;加大對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管理,規范接送學生車輛停放、通行秩序,試行學生錯時放學和定時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完善省道及縣鄉道路的交通設施,改進重點路口交通信號配時,修復、更換損壞的交通信號燈、交通監控設備,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在環境污染整治方面,出臺了《永和縣關于開展環境污染整治的通告》,對營業性爐灶嚴禁使用高硫煤,鼓勵使用天然氣、液化氣、電能等清潔燃料、燃具,并安裝油煤凈化裝置;對暫不具備集中供熱、供氣條件的居民住戶小鍋爐,盡量使用無煙煤、低硫煤、型煤等,嚴格控制煤煙型污染;加強對建筑工地、運輸車輛、售煤場、卸料場揚塵污染的管理,清理污染嚴重的營銷點;凡產生較大聲響和強烈震動的作業項目,實行限時、限值措施,嚴禁在學校周邊和夜間十點到次日早晨六點時期進行作業;對城區內洗車點、豆腐坊、屠宰場等小作坊,必須修建污染防治設施,歸入城市污水處理管網;徹底清理縣城集中供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和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排污口和污染源,不留死角;嚴厲打擊向縣域河道亂倒垃圾、亂排污水的行為。加強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確保SO2、NOX、煙塵、粉塵等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為使“四大整治”行動扎實推進,取得實效,該縣成立了永和縣城鄉環境“四大整治”行動領導組,采取強化組織領導、深入宣傳發動、強化檢查督查、建立長效機制四項措施,實行十天一督查、一月一例會、半年一小結、年底總評比的工作制度,用一年的時間,切實提高群眾衛生意識、健康意識、文明意識,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使“愛護環境、人人有責”成為自覺行動,共同營造優美整潔、清新舒適的城鄉環境。
責任編輯: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