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臨汾監察分局和市煤炭工業局聯合向各縣(市、區)煤炭主管部門轉發省兩廳局《通知》。要求提高認識,從抓主體責任落實、抓隱患排查、抓煤礦隊伍建設、抓基建礦井建設、抓行政審批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六方面切實做好煤礦兼并重組整合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思想,從與大集團的對接、簽訂柜架協議、資產評估和移交三方面全力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工作;加強領導,針對礦井四種不同情況積極有序做好煤礦復工整頓復建復產工作。
二是在7月24日下午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暨月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市煤炭局組織各產煤縣(市、區)縣長和分管煤炭副縣長、各縣煤炭主管部門負責人及7個參與兼并重組的集團公司有關人員等對省兩廳局1號文件進行了認真學習貫徹。
三是由各縣(市、區)煤炭主管部門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三項行動”,組織人員對本轄區復工復產復建礦井的“水、火、瓦斯、煤塵”等隱患進行一次重點排查,對未復工整頓礦井派專人駐守;由市煤炭局監察大隊和市糾察支隊負責對全市煤礦進行重點巡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臨汾監察分局將對復工復產復建礦井“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工作進行重點監察。
作者:通訊員 崔紅順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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