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網站發布《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規定明確,普通高考監考員不得由高三任課教師或班主任擔任。
同一考場一科雷同卷超1/5報省級考試機構
根據規定,高考作文要由兩人分別評閱,其他題目采取一人一題單獨評閱。對于作文,兩人給出的分數在評卷小組設定的評分誤差范圍的,取兩人所評分數的平均值;超出評分誤差范圍的,由評卷小組討論確定。
在評卷過程中,如發現一考場一科雷同卷超過五分之一以上或其他異常情況,應迅速報省級考試機構查處,并及時將查處結果報告教育部考試中心。對有異常情況的答卷(如雷同卷,字跡前后不一致,在密封線外寫有考生姓名、考號或標記的答卷)先評分,同時填寫《答卷異常情況登記表》,由評卷領導小組裁定,報省級考試機構處理。
借考考生有專人負責
針對今年開始的考生異地借考問題,規定指出,跨省借考考生的答卷要單獨裝訂、密封,由借考地省級考試機構于考試結束后立即通過機要部門寄送考生戶籍所在省級考試機構。上述考試機構應指定專人(2人以上)負責借考考生答卷的收發與保管。
對于少數民族考生,規定指出,用本民族語文授課的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報考用漢語文授課的高等學校,在參加全國統考時,漢語文由教育部另行命題,不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并用漢文字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語試題的漢語部分)可翻譯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文字答卷。有關省(區)在考漢語文的同時,也可以考少數民族語文,并負責命題。(人民網 記者 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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