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張瑩超)中考招生正在進行當中,市招考辦要求各縣(市、區)招考辦及招生學校執行相關要求,強化招生紀律,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實施“陽光招生”,接受社會監督。
在錄取新生工作中,要按照規定程序和錄取時間進行,按要求完成提檔、審檔、退檔、簽錄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或不按規定錄取的學校,市招考辦將依據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操行評定結果)、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數代為錄取,學校必須接收。
各招生學校要電話通知所有錄取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抬高分數線、扣發通知書,不準拒絕新生報到入學,不準以任何形式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凡未經市招考辦批準擅自招收已經被其他學校錄取了的學生以及扣發錄取通知書或拒絕已錄取學生報到的行為,一律視為違規、違違招生,紀紀檢監部門將嚴肅查處。違規招生的學生招考部門不審批,教育行政部門不予備案,學習期滿不能按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
普通高中招生必須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嚴格執行年度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規定,不得超計劃和超范圍招生;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嚴格執行市招考辦劃定的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分數控制線。各招生學校嚴格控制擇校生人數,不得超過下達招生計劃總數的20%,由于缺額造成的統招計劃人數減少,可將原招的擇校生從高分到低分補為統招生,并退還差額學費。對違反“三限”政策的學校,市招考辦、市教育局將在全市通報批評,并核減下一年招生計劃。
對于任何正當理由,私自到外地就讀普通高中的本市考生,市招考辦一律不予提供成績證明及考生檔案。
【責任編輯: 樊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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