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郭秀婷)11月26日,記者獲悉,與往年相比,2013年藝考有了三項變化:有關部門對統考和聯考各項考試內容分值作了適當調整;省統考中增加了表演、書法學兩個專業;此專業成績在山西省所有院校通用。
各項藝術類考試時間從今年12月23日至明年1月中下旬。報名時,除填寫相關報名表格外,參加美術、音樂、舞蹈專業的考生還須填寫《山西省普通高校美術(音樂)專業考試報名表》;考試時,除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外,還須持有各專業的準考證。
今年,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等藝術專業的專業考試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實施(簡稱“省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等藝術專業的考試工作 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專業考試(簡稱“省聯考”)。在藝考中,報考藝術(文、理)類美術、音樂、舞蹈省統考專業的考生不能互相兼報,但可兼報播音與主持、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書法學等藝術類其他專業。填報志愿時,報考藝術(文、理)類和體育(文、理)類的考生可分別兼報文史類或理工類志愿。
凡是省統考的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等專業嚴格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符合條件的院校可在省級統考合格范圍內自行組織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其他舉辦以上專業的院校均須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省聯考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成績省屬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職(專科)藝術專業使用,省外本科院校也可以使用,也可組織校考。省統考未涉及到的 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專業省統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省外高校相關專業校考。省統考成績及成績單由縣(市、區)招辦通知,并發給考生。考生可登錄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網站查詢。
市招辦和有關高校將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考試期間,分別成立藝術類各專業考試領導組,認真部署專業考試工作,確保試題(卷)安全,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進一步落實招生考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重點加強對重要環節的監督,確保專業考試工作規范、安全、平穩、有序。對在組織專業考試工作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責任編輯: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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