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通訊員 張明愛 張彩蓮) 為了進一步促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保障新生兒的醫療保險權益,填補新生兒在非參保期醫療費得不到報銷的空缺,我市醫療保險2014年將非參保期新生兒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新生兒出生后,取得居住地戶籍時,每年9—12月份持《戶口本》到居住所在地醫保中心或由醫保中心指定的代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在非參保期出生的新生兒發生的醫療費,由個人全額墊付,在9—12月份參保繳費后,攜帶醫療費報銷資料及繳費票據,到參保所在地醫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享受待遇按照《臨汾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報銷范圍和標準支付。
責任編輯: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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