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孝村,曾經發生過這么一件事:2010年7月上旬的一天上午,汾城鎮孝村王家兄弟因10年前的承包地糾紛發生了肢體沖突。哥哥趁弟弟低頭干活毫無防備之時,用手中的鋤頭朝弟弟頭上就砍了一鋤頭,致使弟弟頭破血流,哥哥因此也被公安機關拘留了七天。弟弟感到仍不解恨,多次到鎮政府上訪,派出所多次調解,互不相讓,沒有結果。為了解決王家兄弟的糾紛,村“兩委”請了村中德高望重的老干部和王家兄弟關系好的鄰居以及鎮上包村干部,經過說和,通過查臺賬、丈量地塊、雙方協商,村委將有爭議的土地做了調整,哥哥給弟弟賠了2000元醫療費,最終弟兄倆互諒互讓,弟弟還退給哥哥500元錢,糾紛得到化解,弟兄倆又握手言歡。
當前,社會和諧、人間和諧是黨中央提出的社會發展的主題之一。實行農業家庭聯產承包制以來,農民基本以家庭為主進行農業操作,人與人之間、事與事之間或者歷年的往事中,難免存在或新出現一些糾葛、誤會需要解決。如何解決?如何達到農村一般民事糾紛矛盾不上交就地諒解或消化?孝村這件糾紛的解決啟發了大家:農村一般民事糾紛,到“說事室”解決最好。
鎮兩委在總結孝村經驗的基礎上,在全鎮39個村都組建了“說事室”,制定了相應的一套制度、辦法,基本上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鎮”,排除了村中不應有的干擾,農村工作好干多了。
正如鎮黨委書記張國強所說:“沒有‘說事室’以前,每天差不多得接待30來個上訪者,嚴重地干擾了正常工作,有了‘說事室’以后,基本上杜絕了告狀上訪的,到各村工作,再也不受這些瑣碎事糾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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