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村工作會議27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重點研究了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政策措施,對2010年的農業農村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會議提出了明年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任務:
一、毫不松懈抓好主要農產品生產供給。要努力保持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的信號不能變、要求不能松、支持不能減。積極推進菜籃子產品生產方式轉變,大力推動菜籃子產品集約化、設施化、規模化、標準化生產。加強和改進農產品市場調控,綜合運用多種調控手段,努力穩定農產品市場,保持價格合理水平。
二、持之以恒增強農業發展支撐能力。要抓好農田水利建設,盡快改變抗災能力弱的局面。抓好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建成一批高產穩產基本農田,著力提高耕地的持續增產能力。抓好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能力建設,力爭在關鍵領域和核心技術上實現重大突破,切實把加快良種培育、做大做強種業作為戰略舉措來抓。抓好農業機械裝備建設,進一步推動我國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
三、千方百計促進農民多渠道就業。要加快城鎮化步伐,拓展農民外出就業空間,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落戶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壯大縣域經濟,積極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加強技能培訓,著力提高農民就業創業能力。
四、下大力氣推進農村公共事業發展。要進一步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支持農村住房建設,加快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進一步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著力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水平、基本醫療服務水平、公共文化體系建設水平和社會保障水平。進一步推進生態建設,推動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和林業產業發展,推動草原生態建設,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推進農村環境治理。進一步抓好農村扶貧開發。
五、堅定不移深化農村改革。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保農村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繼續推進草原基本經營制度改革,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序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加快農村金融改革步伐,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
就會議提出的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創新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溫鐵軍。
“以前的金融政策和法規是在金融短缺的時代形成的,而現在已經進入了金融資產相對過剩的時代。”溫鐵軍表示,農村金融創新必須基于對當前所處發展階段的正確認識和判斷。
溫鐵軍認為,如果說以前是城市流動性過剩、農村流動性不足,東部流動性過剩、西部流動性不足,那么2007年之后中國已經進入了金融資本相對過剩的時代,任何縣級以上的商業銀行都出現了“存差”,也就是存款大于貸款,而且很多地方相當嚴重。
“燙手的大山芋”,這是溫鐵軍對那些放在銀行里用不出去的大量金融資產所作的形象比喻。當金融危機到來的時候,由于東部的工廠大量倒閉,產業資本吸納金融資本能力下降,問題變得更加“燙手”。
“在幾乎所有的金融部門都出現存差的情況下,金融下鄉就不再是一般意義談農民需求,而是應該談金融部門的需求。”溫鐵軍強調,過去談農民有資金需求,好像是求著金融部門,現在是金融部門自己有需求,應該主動推動資金下鄉,開拓農村金融市場,就像80年代日本出現金融過剩的時候,所有的商業銀行都跑到農田里去搶客戶,爭著搶著為農民服務。
在這樣一個金融資產相對過剩的時代,同樣需要中國的金融部門“爭著搶著為農民服務”。2009年,隨著一系列促進“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發展的政策出臺,越來越多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成為了服務農民的主體。
年初,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的多種所有制的金融組織,大力培養多種形式的小額信貸組織,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
6月,中國銀監會發布《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對于小額貸款公司取得金融牌照設定了標準。
7月,銀監會編制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2009年-2011年總體工作安排》獲得國務院原則同意,該工作安排計劃從2009年至2011年在全國設立1294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其中村鎮銀行1027家,貸款公司106家,農村資金互助社161家。
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又再次強調,培育農村新型金融組織,解決好農村融資難問題。
據日前銀監會透露的消息,截至10月末,全國有134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業,其中村鎮銀行114家、貸款公司8家、農村資金互助社12家;5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和12家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僅中國農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6家大中型商業銀行發起設立13家村鎮銀行。
“我們現在總是自上而下,而不承認自下而上的創新,應該允許各地的金融部門主動地在農村基層開展農村金融創新。”溫鐵軍指出,金融創新需要發揮金融部門的自主性。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涌現,將有利于產生更多“自下而上的創新”。
溫鐵軍同時認為,農村金融改革的試驗已經產生了很多適用辦法,現在需要的是深化改革。以農村合作社嫁接互助金融為例,溫鐵軍主張在這一模式的基礎上,縣一級的農業銀行或者農村商業銀行開辦以合作社為對象的窗口業務,只做“批發”,把“零售”業務交給合作社,這樣可以有效地提高資金規模和收益規模,降低風險,又可以使農村得到商業銀行的支持。(經濟參考報 白田田)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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