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管理部門多,統籌協調難。政府支農、扶貧資金多頭分配管理的格局,嚴重影響支農、扶貧投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目前政府支農、扶貧投資很多由林業、農業、農辦、財政等行業主管部門按條條層層下撥對口部門,沒有列入政府投資計劃統籌安排。由于資金渠道來自不同部門,各自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出現了資金使用管理分散的現象,管理上的缺陷影響了專項資金在使用上難以形成合力,難以集中財力辦大事。二是“天女散花”多,整體效益低。由于條條管理,主管部門在安排支農資金時從部門的角度考慮的多,造成整體效益不佳,扶貧重點難以體現,項目交叉和重復投資現象嚴重。三是跑冒滴漏多,監管難度大。不同來源的資金撥付渠道不一致,缺乏有效監管,支農資金從申請立項獲得批準到資金劃撥到位中間涉及很多環節,就像供電線路一樣,線路越長,損耗也越大。四是引導監督不夠,造成扶貧資金浪費。例如在“三農”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尤其是調產這一塊,占有相當大的比例。但是效果不明顯,原因是對農民的引導不夠。雖然給養殖戶扶持了資金,但沒有引導其充分利用好扶貧資金,有的甚至做不到專款專用,使扶貧資金很難發揮效益。
建議: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政府應結合實際,制定科學的農村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產業發展政策及財政扶持的重點,使財政投入有步驟,有重點地分步實施,切實避免財政資金投入的分散性和盲目性。必須堅持有所不為,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努力在一些戰略重點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從而帶動全局的發展。要推進一村一品、幾村一品甚至一鄉鎮一品的方針,尤其是要培育和發展支持龍頭企業,推進農業市場化進程,有效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只有把特色和優勢發揮得淋漓盡致,做大做強,才能凸顯經濟和社會效益,才能形成自己的市場。
二是進一步強化部門配合。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明確各有關職能部門職責,強化部門之間的有機配合,定期召開支農、扶貧資金項目協調會議,加強重大項目通報和信息資源共享,確保工作順利推進。要深入調查研究,對支農資金的來源、分布情況和資金的使用,效益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制訂出科學高效的工作方案。
三是以扶貧資金推動項目建設。授人以魚不如授以漁。對一些貧困老百姓來說別說每年給千兒八百塊錢,就是每月給三五百元,也難以解決日常生活問題,由于沒有生財門路,沒有增長措施,沒有就業崗位,最終是坐吃山空,年年扶助也年年脫不了貧。所以,我贊成對扶貧方式進行創新,贊成與鄉鎮干部群眾一道謀劃扶貧項目。
四是提高備案項目質量。幫助老百姓找準致富路徑,找準發展項目,以資金助推項目建設,以項目建設保證貧困群眾有一個正常的增收機制和平臺。并通過群眾的參與和表達,充分調動貧困群眾自我管理、自我發展、脫貧致富的能力,這才是扶貧工作的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子。
五是強化和改進資金公示制度。在到村資金使用過程中,各村都要召開村民代表會,統一研究使用和管理辦法,研究資金到戶的實施意見。為實施扶貧資金的“陽光工程”我們可創辦省級扶貧信息網,全省各市所做的項目全部上網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只要登錄網站就能查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王紅偉)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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