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微信成了最熱門的自媒體之一,微信公眾號數量迅速壯大,發布的信息內容豐富,大同地區也存在大量個人和企業組織運營的自媒體訂閱號。近日,本地“大同老鄉俱樂部”微信公眾號中就存在有大量未經授權即轉載大同日報社所屬的《大同日報》《大同晚報》“大同新聞網”等媒體的原創作品。
按照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律規范,微信公眾號未經授權轉載他人作品(無論是原創作品、授權作品還是演繹作品),都不屬于合理使用,也不屬于法定許可及“準法定許可”,涉嫌侵犯該作品的著作權。最高院司法解釋曾規定過“報刊轉載準法定許可”適用于互聯網傳播,但隨后又刪除了該規定。故同樣屬于網上傳播的微信公眾號轉載,目前也不適用“報刊轉載準法定許可”制度。
在微信截圖中可以看到,“大同老鄉俱樂部”微信公眾號雖標注了來源出處和記者姓名,但按照現行法律規范,對于微信公眾號未經授權轉載的文章,其中清楚標明了作者及出處的,雖然沒有侵犯其署名權,但仍然侵犯其信息網絡傳播權。
“大同新聞網”“大同日報傳媒”“大同傳媒”“掌中大同”屬大同日報社官方微信公眾號,每個微信公眾號內都顯著標明:大同日報、大同晚報、大同新聞網原創作品拒絕轉載,否則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保護知識產權,從你我做起!“大同老鄉俱樂部”微信公眾號中未經授權轉載的《大同日報》《大同晚報》原創作品,是屬于享有著作權的原創稿件,進而就涉及到需要取得著作權人許可的問題。
隨著“大同新聞網”微信等新媒體的影響力逐步擴大,大同微信圈原創作品抄襲現象嚴重,發現侵權行為并取得溝通后,對方均已回應并致歉。大同新聞網發現侵權行為后,從上月起就對“大同老鄉俱樂部”微信公眾號提出過多次警告后并沒有得到回應,但其傳播行為已違反了現行的著作權法規定,構成侵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轉載內容的公眾號運營者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王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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