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即日起至2月2日,在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中,就業困難人員、殘疾登記失業人員,只有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去產能中職工、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長期停產停工企業職工等條件的人員,就可享受到就業援助。
活動中,各級人社部門將對轄區內援助對象開展上門走訪,做到人員底數清、技能水平清、就業需求清、就業情況清,信息全部登記建冊,實現全覆蓋、全實名。
同時,對轄區內援助對象分類提供幫扶,使轄區內援助對象實現就業或處于積極的就業準備狀態中,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其中,對于技能較低的,要實施針對性強的職業培訓,幫助其盡快掌握一門實用技能;對于家庭負擔重、就業時間不固定的,要重點為其提供工作地點合適、工作時間靈活的崗位信息;對于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要開發一批公益性崗位實施托底安置。
此外,對轄區內已就業援助對象實現逐一回訪,跟蹤掌握其就業情況、問題困難、意見訴求,實現動態跟蹤幫扶。
記者 李濤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