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報記者楊文報道 2月21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全省開展‘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推出五項措施把村(居)法律顧問的專業優勢和“法律明白人”的鄉土優勢結合起來,提升“法律明白人”培養質效,助力法治鄉村建設,為全面依法治省夯實基層基礎。
實施方案要求,以縣域為單位確定村(居)法律顧問和村(居)“兩委”委員身份“法律明白人”結對模式,建立工作臺賬。必要時,市司法局統籌全市資源,對口幫扶結對困難或發展任務重的地區跨縣域使用村(居)法律顧問,作為補充力量參與當地“1+N”行動。為暢通結對雙方面對面工作渠道,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等村(居)法律顧問、律師定期坐班的場所打造成“1+N”密切協作、工作有機銜接的平臺,雙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進工作。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將每年組織村(居)法律顧問對轄區內所有“法律明白人”開展2次以上法治培訓。村(居)法律顧問在定期駐村“問診”期間,針對當地鄉村發展的特定法治需求,面向“法律明白人”提供精準法律指導,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養和依法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還將積極吸收“法律明白人”參與法治實踐,共同研究解決問題,從源頭上提升基層組織依法辦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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