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報記者高建華 楊文俊報道 3月19日,第一屆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暨經驗交流會召開,山西兩個集體、8名個人受表彰。這是我國首次對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山西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分別是,太原市杏花嶺區杏花嶺街道工作委員會、運城鹽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執法局獲“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組織人事部部長孟君,太原市總工會法律和集體合同工作部部長白薇,忻州市忻府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智勇才,山西安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李猛,晉中市消防救援支隊工會委員會勞動關系專員衛棟,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科長程曉東,山西豐喜華瑞煤化工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張峰,省總工會法律和集體合同工作部部長張平平獲“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2023年4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等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印發了《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辦法》,明確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每5年開展一次,以此樹立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其在推動構建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中的示范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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