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山西新聞7月24日電 近日,山西省臨汾市大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轄區某企業工作人員報警稱:“其公司被一名自稱記者的女子敲詐勒索5000元”。
接警后,刑偵大隊立即組織民警開展調查,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經依法偵查:2024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女,現年52,交口縣人)雇傭一名司機駕車來到大寧縣,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持"星光衛視總臺"工作證(封皮為新聞記者證)及"星光衛視傳媒集團"相關文書先后分別進入大寧縣兩家企業,以曝光上述企業環保問題為由索要"出差費",向其微信轉賬1500元、轉賬5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恫嚇手段索要財物,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大寧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完)
(大寧縣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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