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郭強)10月27日下午,市委書記羅清宇一行深入襄汾縣古城鎮關村,就村“兩委”換屆選舉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進行調研。
羅清宇一行沿著村里的柏油路一路走一路看,了解群眾生產生活情況,隨機走進農戶張征家中,了解群眾在日常生活中對村“兩委”還有哪些需求;前往關村治安聯防隊,聽取便民服務工作開展情況;深入老年活動中心,實地考察農民文化生活。
羅清宇強調,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抓好整改工作,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拉出清單,明確責任人、責任和時限,對于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到不推諉、不扯皮,真正為群眾兌現承諾;對于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立足長遠機制建設,分階段抓好落實,切實讓群眾看到整改成效。
明確十種情況人員不宜確定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
從今年10月至明年1月,山西省將全面開展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為嚴格此次換屆選舉,山西省近日出臺相關意見,明確十種情況人員不宜確定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
這十種情況人員分別為:
1.被判處刑罰或者刑滿釋放(或緩刑期滿)未滿3年的;
2.因嫖娼、吸毒、擾亂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滿3年的;
3.涉黑涉惡受處理未滿3年的;
4.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2年的;
5.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動、參與賭博造成惡劣影響,并被公安機關查處未滿3年的;
6.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惡勢力干預農村正常工作,被有關部門查處未滿3年的;
7.換屆期間直接或指使親友(他人)利用各種方式賄賂選民、選舉工作人員,被有關部門查證的;
8.換屆期間拉幫結派干擾選舉,以謠言、非法大(小)字報、暴力威脅等不正當行為干預選民正常表達選舉意志,被有關部門查證的;
9.參與非正常上訪干擾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的活動,被有關部門查處未滿3年的;
10.選舉前未按規定簽訂杜絕賄選承諾書的。
山西省同時規定,此次村委換屆將拓寬選人渠道,從本村致富能手、復轉軍人、現任村干部、團組織負責人、專業合作組織帶頭人、農村經紀人、鄉村醫生教師、優秀“大學生村官”中提名推薦村委會成員候選人;鼓勵土生土長、素質好、有見識、有本事、有業績、對家鄉有感情、愿意回鄉服務的民營企業家、企業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戶等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參與村委會換屆選舉。同時,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可以進行選民登記。
責任編輯:席沛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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