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賈振國)為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規范法官職務行為,襄汾法院全面推行廉政監督卡制度,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
最高院出臺《關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的若干規定》后,該院黨組高度重視,立即在全院全面推行廉政監督卡制度,要求辦案人員在向當事人送達相關案件受理法律文書時,一并隨案附上《襄汾縣人民法院廉政監督卡》。案件當事人可按照廉政監督卡上標明的監督方式、監督內容,在立案、審理、執行等辦案環節對法官進行全程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即可按監督卡上公布的電話號碼進行投訴。該院督查室將根據線索調查核實,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當事人。
推行該制度以來,該院共發放廉政監督卡580余份,有力促進了法官公正廉潔司法,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高。
責任編輯:柏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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