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為打贏重點河流水污染治理攻堅戰、推進我市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近日,市政府發布《2020年重點河流水污染治理攻堅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攻堅目標,并對治理任務進行了安排。
攻堅目標是:在今年6月底前,汾河上平望、澮河西曲村兩個國考斷面退出劣Ⅴ類水體,之后穩定達地表水Ⅴ類。2020年,沁河海東村、芝河佛堂村兩個斷面水質達Ⅲ類;州川河縣川口、昕水河黑城村兩個斷面水質達Ⅳ類;汾河臨汾、鄂河萬寶山兩個斷面水質達Ⅴ類。
治理任務共20項,包括:進一步提升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能力;進一步提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消除城市黑臭水體;促進城市再生水回用;全力保障汾河、澮河生態基流;持續開展“清河”專項行動;逐步恢復河流生物群落系統;大力發展節水農業;加強農田灌溉用水管理;加強畜禽糞污治理;提升河流沿岸生態緩沖帶防護水平;積極推動堤外人工濕地建設;大力推進沿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工業企業達標排放監管;推進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全面規范化整治入河排污口;建立斷面水質預警機制;持續開展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方案》提出,各縣(市、區)政府是水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水污染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把治理任務分解到單位或部門,抓好重點工程建設,加強監督檢查,壓實責任,確保攻堅任務如期完成。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工作指導和調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進水污染治理。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目標任務要求,制訂轄區斷面水質達標、工作任務攻堅方案,列出重點工程清單,抓好工作落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者,將進行約談、區域限批和掛牌督辦,并追究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對發生嚴重環境問題的,在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優”。
記者 劉超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