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區內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暨市容衛生環境專項“清亂”行動,您的非機動車因亂停亂放被臨時保管,請攜帶以下資料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2、非機動車購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或能證明的其他有效證件);
3、現場書寫保證書。
處理時間:每日9時至18時
處理地點:平陽大橋往西沙喬村工業二路商運通倉儲物流批發園,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汾市城市管理局,清亂整治物品暫扣處。
聯系人:賈建寧
聯系電話:13593505611
臨汾市城市管理局
臨汾市交通警察支隊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