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2月3日,人民銀行臨汾市中心支行出臺《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加強信貸支持和做好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引導全市金融機構將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積極落實金融支持抗擊疫情的18項措施,用實際行動詮釋金融業的責任與擔當。
一、堅決落實穩健的貨幣政策靈活適度的政策要求。提升再貸款、再貼現、常備借貸便利等政策資金的使用效率,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采用“先貸后借”方式積極申請再貸款,優先對疫情防控和民生領域票據進行再貼現,優先對支持防疫的金融機構發放常備借貸便利,全力將政策資金盡早投放至金融機構。
二、全力滿足疫情防控領域重點企業的融資需求。金融機構通過制定專項金融服務方案、安排專項信貸額度、開通專項審批通道等方式,積極對接醫藥產品和防疫器械制造、公共衛生設施、重要生活物資生產領域的信貸需求。精簡審貸流程、提高辦貸效率,主動對全市定點醫院、隔離服務場所等單位提供融資服務。
三、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金融機構對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續貸辦理、增加授信、延長還款期限等措施,支持相關企業渡過難關。加強對勞動密集型優質企業的融資服務,加大對企業復工復產支持力度,發揮好金融對實體經濟發展的支持保障作用。
四、積極提供優惠利率支持。為疫情防控領域和民生領域相關企業優化放貸條件、縮短審批鏈條,推動降低融資成本。與政府職能部門加強溝通,主動對接生產、運輸和銷售重要醫用物資的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
五、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指導金融機構創新開展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網絡貸款等,“一對一”了解疫情防控相關單位情況。對防疫領域的重點生產企業,提高信用貸款發放比例,擴大抵質押物范圍,通過應收賬款融資、供應鏈金融、商標貸、訂單貸等方式提供資金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貸還款安排,適當延后還款期限,減免相關手續費用。
六、暢通財政專項資金快速撥付“綠色通道”。全市人民銀行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主動與財政部門對接,搭建完善財庫銀一體協同工作機制,簡化疫情緊急專項資金業務辦理流程和手續,“特事特辦、隨到隨辦”。
七、保障支付清算系統穩定高效運行。金融機構不斷強化流動性管理,通過支付系統及時辦理跨行疫情防控資金匯劃和查詢查復,確保疫情防控資金及時入賬。
八、提升銀行賬戶服務便捷度。積極搭建防疫類銀行賬戶業務辦理“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和提交與防疫相關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部隊、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的核準類賬戶相關業務,簡化流程,提供便利。優先受理與防疫工作相關企業的開戶申請,保障賬戶“即開即用”,對已開立過賬戶的上述企業,允許在特殊時期先開戶、后補交資料。
九、確保電子支付服務便捷通暢。積極引導客戶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化渠道,在線辦理日常類支付結算業務,有效規避現場服務交叉感染風險。暢通支付結算渠道,做好相關商戶的收單服務,對特定領域或區域特約商戶實行支付服務手續費優惠,保證涉疫資金及時結算。
十、安全高效辦理外匯業務。針對防疫物資進口購付匯、相關資本項目收結匯等業務,特事特辦,簡化流程,先辦理再報備。暫停辦理捐贈外匯賬戶的開立申請,對無捐贈賬戶的境內受贈機構,直接通過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辦理捐贈資金的入賬和結匯。取消防疫相關企業的借用外債限額,支持企業跨境融資。
十一、做好現金服務安全防護。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對外付出的現金盡可能使用原封新券,暫時關閉ATM機、硬幣兌換機等自助設備的現金自循環功能,減少現金傳播病毒風險。對回籠的現金尤其是醫院等單位的,重點消毒,統一處理。對回籠的發行基金先消毒處理再清點入庫。
十二、保障現金供應充足。全市人民銀行對發行基金調撥加強管理,原則上只調撥原封新券,回籠完整券和殘損人民幣暫不調回。金融機構要合理調撥現金,對醫院、居民社區以及應急建設項目等重點部位的現金供應,特事特辦,著力保障重點領域現金需求。
十三、提升征信查詢的安全保障。加大宣傳力度,為社會公眾普及線上自主查詢方法,分流線下查詢人數。有查詢權限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接入機構,不得要求企業或個人自行提供信用報告。對自助查詢機進行定期消毒,為窗口服務人員做好防護,保障防疫期間必要的征信查詢服務。
十四、做好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充分發揮信息共享機制作用,加強與政府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全面掌控轄區的風險形勢。日常監測盡量以非現場方式進行,監測信息盡量通過線上進行報送。金融機構要堅持發生疫情及時報告和重大事項及時報告的“雙報告”制度,發現突發情況及時預警報告。
十五、做好突發風險的應急處置。認真制定疫情期間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預案,密切關注流動性風險和信貸資產風險,一旦出現突出風險狀況,第一時間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十六、優化金融統計服務。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政務信息公開電子平臺按時公布臨汾市存貸款數據,針對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具有特定金融數據需求的部門,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通過辦公機要等非現場方式提供數據,減少前往人民銀行辦理業務的頻次。
十七、妥善處理金融消費者咨詢和投訴。金融機構合理運用咨詢電話、網絡系統等線上方式受理金融消費咨詢投訴,簡化處置程序,從速辦理。全市人民銀行積極倡導消費者通過非現場方式進行咨詢投訴,針對12363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熱線、咨詢投訴電話受理的維權事宜,積極回復,推動糾紛及時化解。
十八、全面強化應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響應處置工作機制,制定科學可行的應急預案,做好疫情防控應急工作,確保全市金融系統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堅持“日報告”“零報告”,遇有疫情相關的突發事件,接報即報,全力應對。
日前,全市金融機構根據人民銀行《指導意見》的有關部署要求,已積極出臺相關措施,主動作為,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踐行金融業社會責任。
(李霞 鄭鵬 耿文娟)
校對 賈曉華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