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今天我們繼續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問答》:如何理解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如何理解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重視并不斷加強黨的制度建設,是我們黨的歷史經驗和優良傳統。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
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堅持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先后組織制定修訂20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初步形成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準則、條例等黨內法規為主干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做到了前后銜接、左右聯動、上下配套、系統集成。
黨內生活主要領域實現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如何制約和監督權力,是制度建設的關鍵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
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依法設定權力、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首先要建好籠子。
要堅持權責法定,科學配置權力,明晰權力邊界,強化權力制約,扎細扎密扎牢制度籠子。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是重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證明,我們黨探索出一條長期執政條件下解決自身問題、跳出歷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構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權力監督制度和執紀執法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總體上已進入有規可依的階段,目前的主要問題是有規不依、落實不力。”
要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執行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不存在免罪的“丹書鐵劵”,也沒有“鐵帽子王”,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推動制度落實落地,確保制度時時生威、處處有效。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