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吉縣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書記工程”,堅持“黨建引領+市場推動”兩手發力,充分發揮縣鄉村三級市場主體作用,采取“3+”模式因村分類施策,編規劃、定計劃,上項目、謀合作,盤活農村資源、資產、資金生產要素,謀劃實施發展項目119個,全縣46個村集體經濟收入達30萬元以上,有經營性收入村達100%,集體經濟全方位壯大提質。
“創優模式+育強品牌”,持續增強“一類村”造血功能。該縣針對區位優勢明顯、發展路徑清晰、產業基礎良好的16個“一類村”,通過完善發展模式、培育產業品牌,持續增強造血功能。完善自主生產“經營”模式,培育“優質果蔬”品牌。立足資源稟賦和產業特色,通過“黨支部+合作社+農戶”模式,大力培育高效特色果蔬產業。中垛鄉馬連灘村采取集體領辦、村民入股的方式,發展265畝集體果園,預計2023年掛果,收入可達30余萬元,盛果期產值可達300余萬元,凈收益150余萬元,形成可持續發展路徑;屯里鎮五龍宮村建設設施蔬菜大棚50畝、春秋大棚80畝,通過統一種植、統一管理、統一銷售,集體年收入20萬元以上,同時輻射帶動75戶群眾每戶年增收1.2萬元。完善鄉村旅游“拉動”模式,打造“文旅融合”品牌。整合生態景觀、歷史文化等元素,打造特色村落,發展集休閑、文化、生態觀光于一體的鄉村旅游業。屯里鎮太度村打造的“芃籬人家”旅游項目,引進運營團隊負責日常經營、品牌打造和營銷推廣,采取“保底+分紅”的辦法,村集體年收益35萬元,經營收益按照49%的占股分紅,并帶動200多名群眾實現就業,每人年增收2萬元;吉昌鎮上東村打造“東方時光”兒童主題樂園、“樂耕田園”等項目,通過自主經營,年收入即將突破一百萬元。完善勞務服務“輸出”模式,推出“人力資源”品牌。依托區位優勢,整合農村勞動力,圍繞區域發展需要,創辦多種形式的經營實體,開展勞務服務。壺口鎮成立勞務服務合作經濟組織,圍繞壺口景區開發建設、發展運營以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等,向駐地企業提供定向勞務用工服務,實現了企業、集體和群眾“三方共贏”;中垛鄉南光村成立寧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采取“村集體+公司+基地+農戶”的發展模式,采購多功能工程車、垃圾運輸車、灑水車等大小設備22件,成立道路養護、衛生清掃、勞務保潔等“5支隊伍”,承接駐地企業、本鄉鎮道路養護等服務,年增收50萬元以上。完善主導產業“托管”模式,開發“優質蘋果”品牌。通過整合集體土地、流轉農戶土地,聘請專業運營團隊負責經營,重點發展蘋果、花椒等主導產業,以分紅方式獲取收益。中垛鄉永固村發展120畝果園,由縣果業服務中心聘請專業團隊托管經營,打造“三新”蘋果示范園,收益的10%用于技術團隊,90%歸村集體所有,進入盛果期后,年收入可達120萬元左右。
“政策扶持+資源開發”,充分激發“二類村”內生動力。針對有一定發展基礎和潛力、資產資源無法有效開發的38個“二類村”,該縣通過政策、項目支撐,激活生產要素,激發內生動力。物業經營讓“公房”變“廠房”。村集體利用集體所有的非農建設用地或自留用地,興建標準車間、養殖場所、倉儲市場等,對外租賃獲取收益。車城鄉蘭家河村建設6700平方米商鋪、快捷賓館,對外出租獲取收益,年收入30余萬元;壺口鎮雷家莊村建設紅薯淀粉粉條加工廠,車城鄉窯科村建設果脯加工廠,出租給本地合作社,年分別增收3萬元;壺口鎮真村、車城鄉朱家堡村等6個村建設標準牛、羊養殖場,租賃給村民,年分別增收2萬元-4萬元。土地流轉讓“資源”變“資產”。充分盤活土地資源,向新型經營主體或駐地企業打包流轉,增加土地“含金量”。屯里鎮桑峨村將集體和農戶分散零碎、經營效益低的500余畝土地置換整合起來,以700元/畝流轉給駐地企業,除農戶承包金外,村集體年收入4.9萬元;屯里鎮回宮村、柏山寺鄉馬泉頭村等9個村,向駐地企業流轉集體土地,獲得補償收益,年分別增收5萬元-15萬元。資本運營讓“資金”變“股金”。將村集體自有資金、扶持集體經濟發展資金、土地補償款等入股企業,按股分紅。車城鄉車城村、柏坡底村、曹井村將財政扶持資金50萬元入股林富源果庫,每村每年保底收益4.6萬元。
“飛地抱團+兜底保障”,有效增加“三類村”最大收益。針對地理位置偏遠、基礎條件較差、資源相對匱乏、發展路徑不明的13個“三類村”,該縣通過抱團發展、兜底保障等措施,推動村級集體經濟“消薄增收”。多方聯動,構建利益聯合體。鼓勵“飛地抱團”經營,通過股份合作形式,建立跨鎮域、村域的利益聯合體,共同投資經營。柏山寺鄉整合9個村扶持資金,采取入股分紅辦法,打造集“產學研”為一體的西嶺培(實)訓基地,預計年收入100余萬元;壺口鎮將位置相對偏僻的4個村的扶持資金進行整合,跨村域建設電商倉儲物流中心,形成蘋果“生產+采摘+存儲+電商+物流”全鏈條服務模式,每村每年增收5萬元。兜底保障,形成穩定增收點。該縣建設30兆瓦、10兆瓦、9兆瓦3座連片大型光伏電站,保障薄弱村年增收15萬元。相關村集體整合閑置資源資產入股縣村發公司,根據入股比重,換算收益返還給村集體,保證每村至少收入2萬元。(郭 鵬 竇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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