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中心,堅持把立法工作放到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和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去推動,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設立13個基層立法聯系點,依托全省5000多個代表聯絡站平臺,不斷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渠道,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立法全過程。”
黨的十八大以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扎實開展改革立法、惠民立法、環保立法、弘德立法、協同立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堅持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截至目前,制定省級地方性法規84件、修改88件、廢止45件,批準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309件,立法工作呈現出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質量高的特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改革發展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既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過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領域改革創新。全省上下牢記“在轉型發展上率先蹚出一條新路來”的教導,全面推進改革創新、轉型發展。然而,轉型綜改中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一些體制機制障礙,迫切需要立法破解和回應。省人大常委會積極擔當、主動作為,將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堅持立法服務先行先試,結合編制五年立法規劃,部署了“1+X”轉型綜改法規體系,“1”就是以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條例為統領,“X”就是圍繞“優化環境、激發活力”和“促進創新、轉換動能”思路,系統制定若干改革領域配套法規,全方位促進高質量轉型發展。
創新是發展第一動力。2020年5月,山西省出臺全國首部以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為內容的條例。這部歷時一年多起草審議的法規,鼓勵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加強人才支撐、優化創新環境、建設創新體系,將山西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工作正式帶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標志著山西省“1+X”轉型綜改立法的“綱”已經確立。此后,開發區、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一枚印章管審批、優化營商環境、大數據發展應用等法規相繼出臺,搭建起了支撐轉型綜改、高質量發展的法規框架。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在立法事項選擇中,堅持“一事一法”。聚焦具體問題進行專門立法,努力做到切口小、有特色、精細化、可操作,對涉及范圍比較大的事項,選題時注重抓住關鍵節點,實施重點突破,讓地方立法更務實、更接地氣。先后圍繞民生和社會治理領域、美麗山西建設、保護紅色遺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等,推動立法工作由“小切口”走向“大縱深”。
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相銜接,制定扶貧開發、縣域醫療衛生一體化、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等法規;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動物防疫條例;緊貼人民群眾美好生活呼聲期盼,制定家庭暴力預防處置、禁毒、預防制止餐飲浪費等法規,讓人民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針對山西生態環境保護實際,制定完善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制定修改汾河、濕地保護等一批法規,省市聯動、市市協同推進“兩山七河一流域”保護立法,支撐全省一盤棋、共抓大保護;立足山西豐富厚重的文化遺產,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出臺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條例,制定傳統村落、老陳醋保護法規,啟動修訂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發揮好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不斷完善地方立法工作體制機制,成立立法協調小組,持續推進人大牽頭起草基礎性、綜合性、全局性重要法規草案,完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機制;出臺一系列制度意見,建立重要法規草案人大和政府領導分別擔任組長的“雙組長”制,制定實施性法規和工作性法規相關制度,發揮法制委“統”與人大其他機構“專”的作用,不斷推進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法治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經濟社會發展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省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進一步完善立法機制、突出立法重點、豐富立法形式,繼續推動地方立法質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本報記者楊文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