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段師傅收藏了一張毛筆書寫的收據。讓他意外的是,這張收據上有一個紅色麥穗圖案的印章。
段師傅收藏的這個收據為白色紙張,但顏色已經泛黃,左上角有“阜豐寶廠臺照”字樣,右上角為貨物的統計數據,正文寫著“付小麥壹百四拾包、壹百六拾貳包”,下面有特殊符號標注的重量等信息,貨物的價格分別為“計法幣四百九拾九萬六千貳百六拾元”,“五百六拾貳萬九千0(零)七拾元,加傭金拾萬0(零)六千貳百五拾元,共計法幣壹千(零)七拾叁萬壹千五百八拾元”。
收據正上方印章下有4行20個字:蒙付貨款如無糧行收條及回單為憑者概不承恕。通過文字內容可知,當時 收據僅證明業務的真實性,收取貨款還要以收條和回單為準。印章蓋在收據左側的正中間,印章上的時間為“民國卅五年”1946年),右側的麥穗粒粒飽滿,一根一根的麥芒清晰可見。印章下還標有收據開出的具體時間“九月二日”。令段師傅驚喜的是,收據背面貼滿了印花稅票,面值壹百的有4張,叁百元的6張,壹千元的30張,共計40張印花稅票,合計稅額為“叁萬貳仟貳佰元”。
完整地再現了當時商號買賣糧食的稅收政策。
“當下,臨汾已到麥收時節,收藏到這張與小麥有關的票據我非常開心。”段師傅表示,這張收據反映了民國時期的糧食價格,有一定的收藏和紀念價值,而且還勾起了兒時農忙時節的記憶。
記者張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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