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臨汾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臨汾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臨汾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規范司法行為、強化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監督組的監督情況報告。
會議認為,今年以來,市人民檢察院對規范司法行為工作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精心組織,查找問題,堅決整改,達到了規范全方位、節點對接無縫隙、制度機制相配套的目標要求,促進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干警的思想認識、司法理念、業務能力以及工作責任心還不能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二是規范司法的力度、深度與人民群眾的新期盼、新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三是制度、機制還缺乏科學有效的銜接和配合,需要進一步探索和完善等。為此,提出以下審議意見:
一、以司法改革促規范。市檢察院要積極適應以審判為中心、司法責任制等訴訟制度改革的任務要求,不斷強化人權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制度意識,堅持問題導向,以檢察權規范運行為核心,統籌推進制度機制的完善落實,堅持不懈地抓好司法規范化建設。
二、以檢務公開促規范。要充分認識檢務公開對司法規范化的重要推動作用,按照“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的要求,確保案件信息、制度機制向全社會公開。要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促進各項制度落實到位,用制度約束檢察權的規范運行。
三、以隊伍建設促規范。要著力加強檢察官隊伍的建設,不斷增強檢察隊伍規范司法的思想自覺;要緊貼司法實踐,不斷提升檢察人員嚴格規范司法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要著力改進紀律作風,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業務精通、敢于擔當的高素質的檢察隊伍。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