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蒲國土資告字[2016]0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經蒲縣人民政府批準,蒲縣國土資源局將對蒲縣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競買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人可以獨立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根據臨政國土[2011]45號《關于在全市國土資源部門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意見》中的規定,競買申請人須在項目公告期間內,按照有關程序到項目所在地的檢察機關接受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檢察機關出具的《查詢結果告知函》將作為參與項目公開出讓廉潔、誠信準入的必備要件。
三、競買申請的辦理
競買申請人可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17日,到蒲縣國土資源局地產交易所索取出讓文件,在文件規定日期內持競買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委托代理人還應提交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到蒲縣國土資源局地產交易所辦理競買手續。
四、保證金付款方式及期限
競買人遞交競買申請資料時須繳納競買保證金作為報名資格確認,報名資格確認時間及競買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日期為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6日下午12時整。土地競得后,其余款項按出讓合同約定按時付清。
五、公開出讓方式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若競買申請人報名不足三家時以掛牌出讓方式進行,掛牌出讓時間為: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8日(節假日不休息),掛牌地點:蒲縣國土資源局地產交易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按照價高者得且不低于底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底價的為競得人。
若競買申請人報名超過三家時(含三家),以拍賣出讓方式進行,拍賣時間另行通知。拍賣地點:蒲縣國土資源局四樓會議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出讓不接受電話、口頭、電子郵件、郵寄等報名。
(二)本次出讓各地塊競得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祥見蒲縣國土資源局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
(三)本公告內容如有變動以出讓文件為準。
七、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蒲縣國土資源局地產交易所
聯系人:車俊平 劉慧萍
聯系電話:0357-5322221
蒲縣國土資源局
2016年11月28日
責任編輯:實習生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