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屆臨汾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陳振華等同志任免職務的決定
(2019年2月22日政協第四屆臨汾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屆臨汾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
陳振華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主任;
解建國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
李江澤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
馮衛民同志任市政協調研室主任;
尚彬同志任市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
張慶魁同志任市政協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
白占奎同志任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
徐慧琴同志任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主任;
張亞勤同志任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
陳維明同志任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
辛慧芳同志任市政協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王彬同志任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李欣同志任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李寶平同志任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免去:
周波同志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職務,保留正縣級領導職務待遇;
馮衛民同志市政協調研室副主任職務。
市政協辦公廳領導班子成員,市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市政協農村委員會、市政協教文衛體委員會、市政協學宣文史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務隨機構改革均自然免除。
責任編輯: 吉政